3月5日,大足区法院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会,党组书记、院长王科同各党组成员、副院长,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院党组安排,逐层签订责任书是大足法院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全面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而采取的一项基础性动作。
今年,除继续明确党组书记、院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各层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追究情形和责任承担方式外,还按照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及2015年度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自身模范遵守而且教育监督广大干警共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特别是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
各责任人纷纷表示,签订责任书看似走形式,但却准确直观地承载着责任分解、责任认领、责任担当的履职要求;只有结合各自岗位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监督广大干警从严自律,真正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才能不断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大足法院监察室 曾友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