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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法院“三管齐下”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作者:杨灿  发布时间:2016-01-21 15:36:44 打印 字号: | |
  对于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不方便、案件进入执行后办理周期长、查封财产司法拍卖兑现慢、执行案款兑现支付手续繁琐、执行工作人员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常态化督促检查执行人员工作作风等措施,努力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执行乱”、“执行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该院将执行案件立案前的首问接待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前台开辟执行立案接待窗口,方便当事人执行立案;将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调查、财产处置两个阶段合二为一,每件执行案件均由一名执行员跟案到底,使办案力量更加集中,办案责任更加明确,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执行效率;将执行实施部门办案组配置调整为“四执一书”,保证办案组可同时有两个小组外出办案;根据案件远近和难易程度,建立办案数量合理调控、疑难复杂案件择人办理的分案机制,科学合理使用办案力量。

  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重新修订完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对执行立案、执行前的准备直至结案管理、恢复执行等流程进行规范。加强办案节点控制,对执行案件启动时限、财产线索核查、执行措施、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28个办案节点进行控制,对上述办案节点实行“双考核”,即由本院审判监督部门和执行综合管理部门逐月对上述节点进行考核评查。为加快查封财产变现进度,定期与司法评估拍卖机构沟通座谈,形成共识供双方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共同促使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效率提高,最大限度提升执行兑现率。为使当事人尽快拿到执行到位的案款,该院改进案款发放的审批流程,出台《关于诉讼费退费和案款领取相关规定》,案款执行到法院账户后,执行员在5日内填制《案款支付通知书》,负责办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法院财务室领取案款。该院还以公开促规范,依法推进执行流程、信息、执行文书公开,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

  常态监督确保廉洁执行。将执行人员工作作风和司法廉洁作为督察重点,审务督察组每月通过明察暗访、网上督察、专项检查、实地检查、邀请人民法院监督员等方式进行督察。对全部执行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进行回访,重点就执行人员是否有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简单粗暴执行,与当事人“三同”办案,接受当事人吃请、财物及费用,消极对待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推诿拖延怠于执行等行为征求当事人意见。督察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执行行为廉洁规范。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