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通讯文章:一名人民教师的“陪审路”
作者:舒楚寒  发布时间:2016-03-08 16:29:50 打印 字号: | |
  一名人民教师的“陪审路”

         从三尺讲台走向审判席,陪审员雷施楠坚持学法,一年陪审案件87件

  “雷老师又来啦!”3月3日早上8点过,大足区法院工作人员张志清刚走进院里,便碰到了人民陪审员雷施楠。“案子10点开始,你来这么早,我们年轻人真得向你学习。”

  一年陪审87起案件

  从未因工作影响开庭

  雷施楠今年50岁,是大足区龙水镇龙水一小的老师。4年前,她主动申请并被推选为人民陪审员。

  雷施楠说,教书20多年,自己有学生已经当上了法官,听说了她当上“编外法官”都有些惊讶。“毕竟我是教英语的,跟法律这是完全沾不上边。”雷施楠告诉记者,选择当人民陪审员,是源于自己一直想多回馈社会的初心。

  在周围同事们看来,雷施楠永远浑身都充满着活力。前几年,雷施楠还住在龙水镇上,到法院坐公交车,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有时法院会主动要求去接送她,但是雷施楠都会极力婉拒,总是自己提前到法院。

  开庭前,法院会提前几天通知陪审员做好准备工作。雷施楠说,出任陪审员的前两年,她学校的课时多,提前请假都是个难事。不过,她仍然每次不落地参加了陪审。去年开始,雷施楠教课任务轻了些,一年便参加了87起民事案件陪审。

  刚参加陪审工作的时候,雷施楠也曾一度感到迷茫。“那时对法律专业知识啥都不懂,虽然平时爱看法制栏目类的节目,但与真正参与案件审理还是有区别的。”雷施楠称,刚开始坐在台上参加审判,只是盲目的旁听。后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审的案件多了,自己也逐渐进入了角色,经历了从被动参审到积极参审,最后到谨慎问审的一个过程。现在雷施楠已经能够自如的参与审判工作,在庭审现场经常会大胆的发问。而这都是多年来的陪审工作积累起来的经验。

  坚持学习法律

  亲朋好友身边的“调解员”

  “每天晚上除了备课,我还会专门上网看《今日说法》。”雷施楠告诉记者,成为陪审员后不仅提高了法律意识、丰富了法律知识,还成为了亲朋好友的法律宣传员和调解员。

  雷施楠说,一次,她一个朋友焦虑不已地找到她,说他借了几十万给其他朋友,并未立借款合同,到了口头约定还款的时候,对方一直没还,想通过法院起诉。“这两年民间借贷纠纷特别多,大多都是借了钱对方没还。”雷施楠说,她了解到未还款的原因主要是对方资金周转不过来,而且对方并无赖账的意图。于是,她找到这两人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同时,建议他们签了借款合同以及相关的抵押证明,经雷施楠几番劝说,双方平和处理了这场借款纠纷。

  做“司法志愿者”

  希望为社会做贡献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亲戚朋友以为雷施楠在法院当陪审员也是一份职业,还有着可观的收入,每次听到,雷施楠都是一笑而过。采访中,雷施楠一再强调,陪审员工作应该理解成“司法志愿者”。

  雷施楠解释称,陪审员有一定的补助,但都只是餐补与车补,要说是收入还真谈不上。“我们选择做陪审员,为了丰富自己法律知识的同时,还是希望能为社会做点事。”
来源:重庆法制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