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两大动力支撑。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全面有序推进,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广泛深远影响,也促使审判管理部门深入思考、准确定位新的人案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信息化建设3.0版、智慧法院等目标的提出和深入推进,指明了人民法院未来发展方向,也为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托。案件评查作为审判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其工作领域、内容对象、方式方法等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寻求突破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尤为迫切,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审判管理大流程发展趋势
传统的审判管理,职能分工以条块为主,主要包括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审判经验总结等七大板块。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双重作用力下,这种相对静态的工作格局正加速打破,衔接有序、配合无间、运转顺畅的大流程管理模式逐渐成形,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化发展特征明显。为主动适应这一趋势,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思想观念上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工作关口从传统的事后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流程内管控。评查工作的滞后性是影响审判管理质效的突出问题,无论是总结分析、检查考核还是问责督办,都是对事后结果的评估倒查,缺乏对审判流程节点的动态控制,实际工作效果往往受制于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以及层级制组织架构的效力消耗而大打折扣。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要树立评查成果流程化运用理念,通过精准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将案件质量标准系统转化为流程控制手段,有机运用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程序步骤、每一个时间节点,以此实现评查工作关口的大幅前移,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审理的高质量。
二是工作对象从宏观的专项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常规评查多以“事”为单位开展,如裁判文书及庭审质量评查、长期未结及久押不决案件清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等,其最大优势是便于审判管理部门掌握特定领域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但不足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重宏观分析轻精准控制、重形式通报轻实质问责、重面上督导轻个体评价,导致新老问题累积叠加、推进落实浮于表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为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树立评查精细化理念,工作对象要从对事的督导逐步深入到对人的考核,评查结果要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以此不断调动和激发法官责任心和能动性,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发展。
三是工作方式从简单的加压式管理转变为更加注重为审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案件评查目前多采用派任务、下指标、定期日的方式开展,这种相对简单的加压式管理,短期内有一定效果,长此以往则必然增加一线法官负担,容易造成工作疲态。为实现良性循环,要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理念,学会向服务要管理质量、向服务要管理效率、向服务要管理水平。具体而言,要深入分析各流程节点审判工作负荷,合理制定办案指标,通过对案件数量和司法资源的有效调配,实现收结案均衡;要大力提升办案系统智能化运用水平,通过文书生成、案例推送、系统校验等技术手段,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要善于总结提炼精品文书的制作经验、优秀庭审的驾驭技巧,通过专家讲解、样式发布、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引领带动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二、强化深度运用,全面将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向深入
司法公开是最有效的审判管理。当前人民法院已组建完成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不仅为人民群众全方位接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了有效渠道,也为新时期案件评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必须紧紧依托公开平台,强化深度运用,在对传统评查手段进行大数据改造基础上,全景式展现案件审理质效,深入揭示诉讼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司法政策制定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一是深度运用审判流程公开信息。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是构建阳光司法的基础工程,也是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着力点。要以司法为民为旨归,通过对公开工作的有效评查,最大限度地将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公共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司法与民众的良性互动;要以扁平化管理为方向,对审判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法途径、结果效应等进行准确评估和督促改进,着力实现案件审判信息的全程留痕和线性传递,不断提高审判流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将流程信息公开评查结果有机运用于实际办案,形成硬性制度约束,促使法官及时更新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审限要求、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加压和自我提高。
二是深度运用裁判文书网资源。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文书2200多万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充分挖掘和利用庞大的裁判文书资源,认真研究总结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指导与规范,是新时期案件评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裁判文书数据的集中发布与管理,科学研判审判工作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准确捕捉各类案件变化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司法决策提供坚实参考依据;要注重对各类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的归纳提炼,探索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审判参照体系,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最高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例、公报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确保实现“类案同判”的基本正义;要大力推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升级改造,以智能化、专业化、人性化发展目标为追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文书检索、更加准确的案例推送、更加强大的数据分析,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公开和大数据服务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气象。
三是深度运用庭审公开成果。自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垂范,实现全部公开开庭案件的互联网直播。9月28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上线,标志着人民法院第四大公开平台——庭审直播平台正式组建完成。庭审直播作为最直观的司法过程展示,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重点内容,要紧密结合庭审直播新特点、新要求,充分利用其即时性特征,实现庭审评查的随机抽样、不定期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促使法官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诉讼程序、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庭审水平;要深度挖掘整合庭审直播累积的海量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各类案件庭审直播的受众范围、人员结构、点播频率、回看次数等开展多维分析,准确汇集社会关注点,客观评估案件公开效果,为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提高庭审质效,持续做好庭审直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庭审直播带来的公开放大效应,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目标出发,积极听取、反馈和吸收社会各界所提意见建议,细化和完善庭审评查标准体系,带动提升庭审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积极释放和发挥庭审直播在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彰显司法权威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大力促进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实现重点评查工作的转型升级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场深刻变革。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必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的数字化、规模化、可视化特点,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发展目标为指引,抓紧开展办案平台、功能模块、信息专库等建设,着力实现案件信息数据的即时生成、深度分析和智能应用,不断推动重点评查工作的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网上办案平台功能建设。综合性网上办案平台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案件评查工作的关键依托。目前全国法院办案系统覆盖率已达99%以上,但大多数法院使用办案系统,仍仅限于信息录入和网上流转,线上填报、线下办案“两张皮”现象普遍,这不仅给审判人员造成了不必要的事务性负担,也严重制约了案件评查部门对流程节点的实时监测、对审理期限的及时控制、对裁判质量的即时评估。为提高评查数据的汇集力度、分析精度及运用深度,必须下大力拓展网上办案平台实际应用功能,以“智能便捷、全程留痕、多维运用”为目标,充分利用扫描图像识别、自然语义分析、文书辅助生成等技术,有效推动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在办案系统的同步生成和深度运用,以此实现对案件全生命周期覆盖式的信息管理,不断推动案件评查大数据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二是加快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管理模块建设。集中清理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是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评查工作,随着措施的丰富和力度的加大,整体工作向好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亦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数据统计不精不全、人工作业费时费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集中整治成效。为突破问题瓶颈,实现清案工作的常态化、良性化发展,必须改变传统工作模式,着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依据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办理特点和实际需求,抓紧建设上线四级法院互联互通的管理功能模块,实现案件信息数据的即时抓取、实时分析和即时督办,努力推动形成“案件信息全覆盖、流程监控无死角、督办问责有依据”的新型清案模式。
三是推进重大敏感案事件统一办公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妥善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案件评查工作的关键领域。长期以来,由于该项工作涉及不同层级的多个主体、多种处理程序,很大程度上还存在运转迟缓、指导分立、协调不畅等问题。为实现重大敏感案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工作目标,必须大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打通各责任主体工作环节,加快推进集报送评估、指导协调、落实督办于一体的网络办公平台建设,将线下工作整体搬迁至线上,以此大幅提高信息交互速度、指导协调精度和工作落实力度,确保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的集中高效。
四是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信息专库建设。组建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对录入、存储、报送、查看和处理相关信息的流程及权限进行规范,是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规定的重要抓手和制度支撑。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高级法院,要强化改革任务的责任落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比照最高法院信息专库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和完善本院及辖区法院信息专库建设,抓紧制定更加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强化信息的准确录入、及时汇总和快速处理;建立更加精细迅捷的信息分析及报送机制,实现上下级法院工作的无缝对接;探索更加先进高效的数字化管理模式,不断深化信息专库的实际运用。
在新的形势任务下,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紧扣司法体制改革脉搏,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努力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以先进理念为指导、以深度运用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持之以恒地将案件评查各项具体工作推向深入,不断助力审判管理体系和审判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