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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水法庭积极创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作者:赵鑫  发布时间:2016-09-16 17:21:10 打印 字号: | |
  近期,为响应区精神文明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文明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龙水法庭积极开展创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并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

一、健全管理机制 ,推进创建活动

  龙水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区法院、区文明办有关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精神,把参与创建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具体可细化为以下几点:

(一)确立创建目标

  以打造法律知识娴熟、审判业务精通的青年法官队伍为目标,按照“审判工作一流、队伍建设一流、执法条件一流”的总要求,践行“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的主题,使龙水法庭成为一个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的文明窗口。

(二)强化创建机制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副院长何肖川总体负责创建事宜,下设办公室,建立了以龙水法庭为主体,院政治处、团支部等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创建长效机制。

(三)完善创建制度

  经过精心调研,制定了符合法院审判实际的《龙水法庭关于创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的规划报告》、《审判业务指导规则》、《案件巡回审理办法》、《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创建档案。

(四)拓宽创建渠道

  在龙水法庭设立文明单位专栏,向院机关、政府文明办等部门报送创建信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打响法院文明单位的品牌。

  二、加强党建工作,提升政治业务水平

    法庭党支部在院党总支的领导、指导下,加强党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党课教育,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过好组织生活,以此增加法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龙水法庭在创建活动中认识到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为此,龙水法庭紧紧抓住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契机,要求全庭干警要以争当“学习型法官”为目标,努力成为一支讲政治、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青年法官队伍。

三、立足审判实践,争创一流业绩

  结合本职工作搞创建是文明单位活动的一大特点。龙水法庭按照《创建规划》要求,把创建活动融入审判实践,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促进龙水法庭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严格把好审判关

  严格依法,按程序审理案件,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保证所审案件的公平与公正。龙水法庭强化对案件审限管理,确保审判公正高效运行。为提高审结效率,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龙水法庭要求不仅仔细审案,还及时下判,取保案件既有质量,又有效率。

(二)积极做好庭前调解、诉前保全

  龙水法庭加大调解力度,以方便、快捷的办案方式,息纠止纷,既节省了诉讼资源,也合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的欢迎,并受到市高法院、市一中法院的肯定,以及大足区文体广电局等多家媒体的大力宣传和报导。

四、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践行司法为民

  龙水法庭明确要求干警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述,耐心解惑,诚心相待,重在解决”,将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和上交,杜绝了“冷、硬、横、烦”现象。并对有疑问的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使当事人明理懂法,便于纠纷的切实解决。

   龙水法庭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三位原则”通过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召开联系会,基本形成了由人民法庭、乡镇司法所、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调解服务网络。同时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如赡养、赔偿、相邻等纠纷案件,结合巡回法庭工作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审理的方式,组织基层调解员跟班学习,以提高基层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调解的能力。

  龙水法庭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形成办好案、勤学习的良好风气。创建活动没有止境,司法服务水平的提高没有止境,审判人才的培育没有止境。如果龙水法庭这次创建活动符合创建要求,被评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我们将继续干好各项工作,争创更好成绩。如没有通过评审,我们绝不气绥,将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好,迎接下一次检查。让“常创常新”精神,服务于“司法为民”。
来源:龙水法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