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足区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8-03 15:39:15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要拔出一颗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社会毒瘤,更关乎伟大斗争的进行,伟大工程的建设,伟大事业的推进和伟大梦想的实现。为确保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请您积极举报发生在您身边的黑恶犯罪,尤其是下列12类重点犯罪,全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

1.重庆市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cqga.gov.cn(“有奖举报”栏目);举报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市扫黑办”信箱,邮编:401147;举报电话:023-63960789/63962789;举报邮箱:cqshce@163.com。

2.举报信箱: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东段153号信箱(“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402360;电话举报:023-43781101或110。

我们都将依法严格对举报人保密。针对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将予以现金奖励。

最后,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和为“平安大足”做出的贡献,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感到满意,祝您生活愉快!

 

 

  大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