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大足法院严格执行本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共计开展12期审务督察,对出勤纪律、窗口形象、庭审规范、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五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 118人,10次窗口服务;39辆警车;4次庭审规范;4次安全保卫问题进行了通报。
针对部分干警迟到早退、值班安保工作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警车管理等重点方面,今年初聚焦审务督察,对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开“药方”。
一是改进督查方式。过去每月选择几日开展现场审务督察,一些干警便存在投机心理。针对该类现象,审务督察组改进督查模式,减少现场督查次数,运用录像、网络监管技术,由审务督察组当天随机抽调录像查看迟到早退人员、警车使用情况、庭审规范问题以及安全保卫问题。
二是改进通报方式。审务督察情况通报一般通知到个人进行申辩和整改,后通过政务内网向全院公开,部门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并未履行主体责任,庭内监督较为松散。现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审务督察组将《审务督察告知书》直接发放至庭室负责人,由庭室负责人查找问题,干警个人提出整改措施,最后由监察室整理后汇报相关部门领导。通过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双重监督有效解决管理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
三是落实结果运用。审务督察结果每月进行情况通报,仅对相关干警进行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结果有效运用不足。现审务督察结果实行计分制,当月审务督察扣分干警取消当月评好资格,同时全年因审务督察扣分达到一定上限者直接影响其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所在部门评优评先同样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