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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作者:刘湘  发布时间:2017-12-11 11:00:5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着力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以思想党建为引领,拧紧“总开关”。坚持不懈地狠抓理想信念教育,补足干警精神之“钙”,通过中心组学习、全院大会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学习宣讲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报告及市、区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四个意识”。院中心组每月进行了专题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班子核心领导作用。以党支部为主体,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年为每个支部购买指定书目《党课参考》、《当代党员》,为每名党员干警购买《党员文摘》,真正使每个党员干警都能用新的理论、新党章武装自己。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发《关于在全院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的方案》,引导干警树立“终身读书学习”思想,落实在职干警、聘用人员购书经费保障;加强学习交流,每个部门每月推荐优秀体会文章1篇。创新学习载体,每月编发党建知识短信,增强学习效果,使党员干警及时学习最新的知识。

(二)以组织治党为基础,夯实“总根基”。除研究室、三驱法庭因党员人数不足3人没设党支部外,在有3名以上党员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均设立了党支部,实现了“支部设在庭上、党员建功岗上”。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院党组及时召开了1次清除“薄王”余毒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组织生活,给每个党员发放党费证,党员每月自觉缴纳党费,专设党费账户,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抓好每月20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设立党员活动室,为支部开展活动拨付一定经费,实行党员活动日通报制度,认真推行党建工作纪实、督查、组织生活报备、检查考核等办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落实院领导上党课辅导制度,今年院长给全院上专题党课1次,其他院领导给分管部门以不同形式开展了2次上党课。

(三)以制度治党为保障,抓牢“总根本”。将“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细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机关党建工作述职与本院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党内评先评优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各支部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庭室负责人担任。建立微信党建群,充分运用好内网OA公告栏,将党费收缴等情况及时向全院干警公告,实现党务公开电子化。出台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制度等实施细则,将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制度化管理,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今年来,院党组专题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3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

(四)以从严管党为重点,箍紧“紧箍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及大足区“十个严禁”、“二十个提醒”规定,注重压实“两个责任”,全员签订了《履职廉洁承诺书》,制发了《开展廉洁风险大排查的实施方案》,确定全院廉政风险点为31个,防控措施73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司法作风、司法规范和司法廉洁”专项整治活动,罗列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74条,每个干警和部门都对照开展了自查,就自查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对于业务重点部门,要求召开专门集中整改会议,院长、分管领导及政治处主任参会,确保整改到位。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节假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坚持为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对新招录、聘用人员上岗前开展廉洁培训。严肃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审务督察等机制的作用,院领导每月带队对立案窗口、庭审规范、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和通报。

来源: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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