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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司法建议” 聚力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作者:黄丽妃 熊艺  发布时间:2024-07-16 14:48:28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功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近日,大足区法院召开司法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如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探讨。市人大代表谢洪、李文菊、董小娟,市政协委员黄德利,区人大代表周娟、韩英辉,区政协委员黄春龙、陈圆红受邀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杨灿专委主持。

会上,杨灿专委介绍了区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并阐述高质量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意义。近年来,通过审理涉“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权益纠纷案件,发现特殊群体财产权益受侵害问题屡见不鲜,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难点和堵点,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随后,行综庭庭长曾相强解读了《关于保障特殊群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司法建议书(征求意见稿)》,梳理和分析了当前“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权益纠纷成讼率高、村规民约审查监督缺位、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从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清理村规民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

与会代表委员认为该司法建议书前期调研充分,措施可操作性强,对其给予了肯定评价。同时从加强机制建设,督促落实整改,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对本次司法建议提出宝贵意见,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代表委员+司法建议”,是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同频共振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积极邀请代表委员“携手共治”,共同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和智慧。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