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川渝联调解难题,美丽“枫”景暖人心
作者:刘雪梅  发布时间:2024-08-09 10:41:09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大足区法院“无讼”文化。近日,区法院三驱法庭接到安岳法院李家法庭边际纠纷联调邀请,同赴安岳县合义乡巡回调解一起边际纠纷。

川渝联调解难题,美丽“枫”景暖人心

谢某与蔡某在合义乡分别有一块相邻的田地,谢某的田地种植水稻,蔡某的田地种养“稻虾”,但双方在经营管理中发生过几次矛盾,导致双方关系比较紧张。2024年5月,一场大雨淹没了秧苗,于是谢某打算在自家水田处,挖开一条排水口,将多余的水放到蔡某的虾田,蔡某见此上前阻止,在双方沟通过程中,两人再次产生口角并发生抓扯,抓扯过程中谢某倒地,被送医住院四天。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争执不下,经基层组织调解未果,谢某遂向法院起诉。

由于蔡某系大足区铁山镇人,为快速化解这起川渝毗邻地区边际纠纷,支持产业发展,大足区法院与安岳县法院对接启动边际联动协同化解纠纷机制,两地法院干警组成川渝联动调解团队,并衔接当地基层组织,开展“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

因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较深、对立情绪较大,调解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蔡某及其家人对调解方案并不认可。调解团队及时调整思路和策略,对症下药做好前端引导和情绪疏导,两地法官以大足石刻、安岳石窟文化中的“和睦”“宽容”等元素为切入点,劝导双方以和为贵,放下彼此的“怨气”,并将中华民族睦邻友好的传统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结合,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当事人的感化和引导工作。

最终,在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冷静,谢某表示愿意将自己种植的水稻租赁给蔡某一体推进“稻虾”种养,避免再次发生矛盾;蔡某在“娘家”法官的劝解下,对拉扯行为与后果向谢某表示了歉意,并当场给与了赔偿。双方承诺今后互谅互让,友好相处,纠纷在源头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大足区法院积极践行“无讼”文化理念,不断推动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与新时代公民道德相结合。同时,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同资阳地区法院共同打造“资足无讼·跨域协作示范区”,让“无讼”文化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助力。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