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和清廉法院建设,9月11日,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市高法院督察室赴大足法院开展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大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主持,部分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傅绍芬出席并讲话。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健汇报了大足法院以案促改促治推进清廉法院建设的具体举措、取得成效,并就谋深抓实清廉法院建设提出下一步打算:一是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多元纪律教育机制;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是统筹推进清廉法院建设。
9名参会同志围绕调研主题作了汇报发言。
傅绍芬组长就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增强从政治上抓落实能力
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为民司法宗旨意识,着力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整顿纠治司法腐败和顽瘴痼疾
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风腐一体问题同查同治,聚焦违规违法办案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完善整改整治工作机制动真碰硬。
三是突出目标导向,推动审判执行制度落实落细
要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政治、纪检督察、业务等部门内部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营造法院良好政治生态
聚力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并持续巩固拓展成果,强化科技赋能,努力提升信息化监督水平。
调研组参观了大足法院法治文化阵地,对大足法院以文促廉,推动清廉文化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效果表示肯定,希望大足法院厚植“廉洁”文化元素,构建理念、机制、文化三维融合的清廉文化体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党内政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