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区法院从恢复立案到完成执结仅用时不到20天,成功执行一起20年前中止执行的案件,收获了申请人的肯定与感激。
“20年前的案子,恢复执行第一个大难题就是立案的问题。”说话的正是办理刘某与杨某“追偿欠款纠纷”执行案的承办人林海。
1999年,申请人刘某出借9000余元给被执行人杨某,杨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后被刘某诉至法院。2004年3月,原大足县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借款9000余元。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杨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裁定中止执行。
“当时的文书并没有载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该如何确定被执行人呢?”作为法院的老法官,林海也感到犯难。
在反复翻看研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后,一份贷款担保合同,让林海眼前一亮。“担保合同上的信息可以作为突破口!”旋即,林海拿着合同前往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打算通过合同上载明的信息查询杨某名下是否有房产,再顺着房产登记找到杨某下落。但经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杨某名下无任何房产。但此事完全在林海的意料之中,虽然杨某名下无房产,但该合同记录了杨某的户籍地。但林海一行准备导航前往合同上记载的村镇位置时,却发现无法搜索到该村。原来该村早已与其他村合并更名,于是林海一行又马不停蹄前往石马镇,终于查询到该村现在的位置。
“案子终于有了转机,只要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一定能恢复立案。”林海没有丝毫懈怠,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杨某所在村委会查找其下落。经核查,杨某户籍确实在该村,但本人常年外出,未住在村里。为了进一步明确杨某身份,林海等人又前往大足区公安局,经公安查询、刘某确认,最终确认杨某就是当年中止执行的被执行人。
“只要案子成功立起来了,接下来就好办了。”立案后,林海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经查,杨某名下除了正在领取的社保以外,并无其他财产。于是,林海对相关账户进行限额冻结。
“我根本就不欠哪个钱,凭啥子扣我养老保险!”杨某社保被冻结后,向法院提出强烈的质疑。见状,林海立即说明了事情缘由,原来,杨某认为贷款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贷款自然也就一笔勾销不用偿还了。在释清相关法律规定后,林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杨某社保每月保留基本生活费用,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刘某的借款。
“真的太感谢您了,20年的案子了,没想到真的能把钱拿回来。”
2024年10月8日,申请人刘某来到法院,将一面写着“依法执行解民忧 情系老兵暖人心”的锦旗送给了林海法官。
面对锦旗,林海表示,本案是大足区法院“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案件“终本”不终止,执行干警们还需再接再厉,努力清理消化更多终本积案,全力以赴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