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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吕彬、苏兵、冀启贤、吕萍、吕兴龙、曾志永、刘林生、袁雪、唐颖、操才聪诈骗案的开庭
时间、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出庭通知的公告
作者: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24 09:29:0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241226日上午10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彬、苏兵、冀启贤、吕萍、吕兴龙、曾志永、刘林生、袁雪、唐颖、操才聪涉嫌犯诈骗罪一案,合议庭由审判员曾相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杨爽、人民陪审员邓志勇组合合议庭,法官助理廖里,书记员李暮霞,公诉人黄国俊。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被害人出庭,并告知被害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2)可以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3)各被害人可以推荐诉讼代表人出庭参加诉讼。

被害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递交本院。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313办公室。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3-6438652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20241224


 
责任编辑:审管办